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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暖曦负担。判决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责任编辑:刘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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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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