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宠茂指出,运输流程及成本、相关法规等仍需讨论。在摘取器官后,可能需要通过飞机、高铁或救护车运送;若出现阻碍或会导致浪费,因此须有清晰安排。
对于采用“预设默许”机制提高捐赠数目是否可行,卢宠茂认为,社会多年前已有讨论,但至今仍未有共识,担心采用“预设默许”机制推动器官捐赠会有反效果。
他解释,若死者生前未有表示反对死后捐出器官,但家属反对,医护人员如以法律和机制为由进行移植手术,将违反家属意愿,如同在家属伤口上洒盐,担心器官捐赠崇高的行为被丑化。
对于社会关注精神科医生不足,卢宠茂强调,不希望因为一些事件便把所有资源推向相关专科发展,社会支援更为重要。医管局正研究精神病人有条件出院问题。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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