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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考察团考察厦门医药企业 议员倡“国药港用”

有议员表示,建议政府设立与内地长远合作制度安排,优化香港药物注册制度,逐步实现“国药港用”。

内地创新生物医药及材料吸引了议员目光。(点新闻记者蒋煌基摄)

立法会代表团17日在福建厦门考察厦门海沧生物医药港,依次参观了医药产业园区及医疗科技企业。有议员接受点新闻访问时表示,建议政府设立与内地长远合作制度安排,优化香港药物注册制度,逐步实现“国药港用”,并藉助香港“超级联系人”角色助力“国药”走向国际。

厦门生物医药港负责人介绍,医药港启动于2006年,目前拥有全球首个戊肝疫苗、国产首个宫颈癌疫苗、国产首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治疗慢乙肝长效干扰素等众多颇具声名的创新产品,在新型疫苗、创新药物、体外诊断、骨科植入材料、呼吸耗材、助听器、第三方医学检验等细分领域形成了优势特色产业链群。

议员、香港注册中医师陈永光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内地医学尤其是生命医学发展迅猛,“国药港用”不仅可助香港市民享受较为平价医药,亦可藉助香港优势并透过闽港合作推向全球。

冀优化新药注册制度 推进“国药港用”

在厦门某医疗科技企业参观时,陈永光难掩欣喜。他向记者表示,目之所及的外科手术材料已达国际领先水平。“比如骨伤科手术所需的植入材料,以前国人都选择进口材料,甚至到国外手术,但现在内地的骨科植入材料已经比国外好。”

“我们很希望,也一直在向政府建议,新药注册标准香港与内地统一化。”航运交通界议员易志明受访时表示,因目前香港与内地标准不同,导致内地新研发的创新药难以及时惠及香港病患。

香港目前新药注册制度采用“第二层审批”,即申请在港销售或分销的新药须先在参考名单内的36个国家或地区中,取得至少两个地方或以上发出的药剂制品证明书(CPP),以及经卫生署审查,才可申请在港注册。

中国内地直至2022年11月1日才获加入参考名单,但无助加快药物在港注册。有分析指,持有内地发出之注册证明,仍必须持有至少一个原先32个参考国家(以欧美为主)当局所发出之注册证明。不少内地研发的创新药物,在国外申请注册上市时仍面临对科学以外的障碍,相应延迟药物赴港注册时间。

议员呼吁对本港药物注册制度予以优化,以早日惠及港人。

可借港优势助“国药”出海

以议员身份为香港社会“号脉”的陈永光亦指,以中药为例,“国药港用”其实早已普遍,如疫情期间内地赠港的诸多中药,事实证明确有疗效。除需关注内地创新药在香港注册应用外,最重要的是如何发挥香港“超级联系人”角色,把国药推向全世界。

陈永光强调,香港是拓展海外市场的最好平台,且在税收、金融等方面优势明显。中央期望香港成为国家与国际之间的“超级联系人”,今年特区政府施政报告亦提出“港澳药械通”,特区政府应着力发挥香港优势,协助“国药”走向国际。

特区政府此前公布《香港创新科技发展蓝图》,聚焦发展生命健康科技等产业。有议员亦建议政府开辟供应土地,引入更多内地药企在港设立研发生产机构。

责任编辑: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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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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