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晓阳同志作主题演讲。(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2023年9月5日下午,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国是大讲坛”学术讲座首讲活动举行,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乔晓阳同志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特征及内容”主题演讲。清华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姜胜耀教授主持讲座并作欢迎致辞。

姜胜耀教授主持讲座。(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姜胜耀教授表示,在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成立九周年之际,举办全新策划的高端学术品牌“国是大讲坛”学术讲座是研究院深入贯彻落实建设清华特色新型智库工作要求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国家治理研究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法治建设事业的长期经历者、亲身参与者和权威研究者,乔晓阳同志的演讲必将有力激发学界对国家治理和国家法治建设的研究热情,提高对国家治理相关问题调查研究水平,强化调查研究成果转化的实际能力,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新阶段贡献智识力量。
乔晓阳同志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框架构成、基本特征和具体内容等展开,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研究思考,提纲掣领、深入浅出地向全体与会者梳理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面貌,清晰呈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并精炼扼要阐释了衡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否形成的评判标准,以及未来继续完善所应重点把握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主要着力方向。
首先,乔晓阳同志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形成到发展完善的历史过程。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概念,背后蕴含着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革新。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重申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继续提出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大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适应国际形势深刻复杂变化、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需要,进入扎实推进、发展完善的新阶段。
其次,乔晓阳同志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规范构成。他指出,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所有法律规范依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分类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主要涉及法律规范的范围与分类。基于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是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组成的统一整体。截至2023年4月,除宪法外,我国共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94件、行政法规599件、地方性法规1.3万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00多件、规章数万件。
再次,乔晓阳同志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这是研究与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特征必须把握的前提基础。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这是它的本质特征;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的要求,这是它的时代特征;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统一而又分层次的,这是它的结构特征。
随后,乔晓阳同志详细梳理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具体内容。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宪法及其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大法律部门。其中,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与灵魂,宪法的实质就是将绝大多数人民对国家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的共识用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是国家统一、人民团结的共同基础。宪法相关法是直接保障宪法规定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商法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是规范和监督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是规范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管理或调控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社会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乔晓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否形成,主要有四个衡量标准:一是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二是各个法律部门中主要的、基本的法律已经制定;三是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比较齐备;四是通过立法监督制度等确保各法律部门之间、各法律规范之间做到逻辑严谨、结构合理、和谐统一。从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来看,用这四项标准来衡量,充分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最后,乔晓阳同志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其形成和完善不可能一成不变、一劳永逸。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
乔晓阳同志的讲座现场互动频繁、气氛热烈活跃、欢声笑语不断,不时爆发出经久不息的掌声!讲座在法学专家学者、青年法学学子中引发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乔晓阳同志的讲座通篇贯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光辉,通篇闪耀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精华,通篇蕴含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的科学思想,是理解和把握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金钥匙”,擘画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蓝图”。大家表示,乔晓阳同志的讲座竖起了激励广大法学学子扎根法治工作一线的“指挥棒”,吹响了鼓舞广大法学学子投身新时代法治事业的“集结号”,作为新时代的法治生力军,要以参加此次“国是大讲坛”学术讲座为契机,以乔晓阳同志的讲演为指引,勇于进行思想淬炼,补足法学精神之“钙”,筑牢学子思想之“魂”,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敢于进行政治历练,牢牢把握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自觉用学理思考和理论研究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积极传播者;善于进行实践锻炼,以法律为桥梁和纽带,增强自身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自觉在祖国的法治大地上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忠实实践者;勤于进行专业训练,努力成为熟悉法学专业的“活字典”、精通法律知识的“行家里手”,自觉做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专业技能的模范推动者。
本次“国是大讲坛”学术讲座首讲活动采用“线下+线上”“主会场+分会场”的方式同步进行。香港特区律政司原司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郑若骅女士,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级巡视员、乔晓阳同志的秘书汪洋同志,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林来梵教授和屠凯副教授等专家学者现场出席讲座。清华大学法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和清华大学学生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研究协会骨干成员现场参与听讲。来自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的师生和全国各地数以万计的听众通过线上方式聆听讲座。

清华大学中央主楼主会场。

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楼模拟法庭分会场。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师生聆听。

天津大学法学院师生聆听。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师生聆听。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师生聆听。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师生聆听。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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