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雨璇的亲友今早在宣判后离开法庭。香港文汇报记者张得民摄
(香港文汇报记者 张茗)被控一项煽动罪、报称在香港中文大学就读法律博士学位的内地女子曾雨璇,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企图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今日(12日)判其入狱6个月。
今早在庭上,20多名曾雨璇的亲友到场旁听。据了解,曾雨璇在内地的母亲昨日曾到法庭旁听,今日在庭上则不见踪影。
案件中,检控官撤销其“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仅控“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名,法官指该案应判囚9个月,由于被告已认罪,获减刑1/3,即判囚曾入狱6个月。
23岁的被告曾雨璇原被控于2023年1月1日,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为2021年7月1日崇光百货外刺伤警员的梁健辉进行悼念,并展示一幅梁健辉的素描连同一些陈述,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纵怂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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