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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医学院前教授杀妻女案上诉终院开审 法官将押后裁决

中大医学院前副教授许金山早前就谋杀妻女案提出终极上诉,终审法院今日(10日)上午开庭处理。

终审法院5名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押后裁决。(资料图)

【点新闻报道】中大医学院前副教授许金山早前就谋杀妻女案提出终极上诉,终审法院今日(10日)上午开庭处理。许金山被控在2015年将一氧化碳注入瑜伽球,放在车尾箱毒杀妻女,2018年在高等法院被裁定两项谋杀罪罪成,判处终身监禁。他早前上诉至高等法院被驳回,不服再上诉至终审法院。已服刑5年的许金山,今日由囚车押解至法院应讯。

许金山的代表律师认为,当警方意识到瑜伽球对案件的重要性,再去搜查涉事汽车的车尾箱时,已距离事发6个月,其间车辆因其他调查程序,车厢内的状况明显受到干扰,但原讼法庭并无传召证人解释有关情况。由于警员在许金山书房中找到瑜伽球气塞,便认定许金山是凶手,完全是揣测及毫无事实根据,事实许金山家中不只有一个瑜伽球。

辩方又在庭上引述原审法官的结案指引,指如果排除许金山妻子及次女是将瑜伽球放到车上的人,剩下的还会是谁人,认为法官的措辞带有立场,构成不公,或令陪审团推论许金山就是将瑜伽球放到车上的人。

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表示,许金山一方指无人见过涉案瑜伽球的气塞,认为气塞不算是证物,亦不能列为双方同意的案情。首席法官张举能认同,指没证据显示从许金山书房中找到的气塞,就是涉案瑜伽球的气塞,原审法官应该排除有关证供。

控方则不同意对被告造成不公,指原审法官在结案指引时,已多番提及证物存在的限制,是于事发后一年才被找到,相信陪审团已仔细考虑过这些细节,过程中有强调陪审团可自行判断,是谁把瑜伽球放到车上并拿走气塞,认为没有任何不妥和错误的指示。终审法院5名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押后裁决。

责任编辑: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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