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乐通报案情。
警方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电动单车、电动滑板车或电动单轮车,本月14至15日,在新界北多区共拘捕33人,扣查33部电动可移动工具。
被捕的26男7女,由24岁70岁,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驾驶时没有配戴认可防护头盔”等。当中有1人涉嫌“危险驾驶”及2人涉嫌“不小心驾驶”。所有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下月中向警方报到。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高级督察郭俊乐说,涉嫌“危险驾驶”而被捕的47岁女子,无驾驶执照,被发现时在上水区内驾驶电动单车,这辆电动单车的司机位前加装了一个座位,只用索带绑着,并不稳固,而当时载着一名4岁小朋友,在人多的街上行驶,有不少途人要避开这辆电动单车而造成危险。
他表示,运输署今年3月31日起,在白石角推行为期1年的共享电动可移动工具试验计划,只准已登记的参加者使用,在有关范围或期限以外都不可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今次扣查的电动可移动工具,最高时速约10至20公里,过往有案件发现的相关工具,最高时速可达50公里。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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