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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计划将医疗气体规管为药剂制品,其中俗称“笑气”的一氧化二氮和一氧化氮将被规管为处方药物;其余可于注册后在港供应,零售时不需受额外规管,可作成药销售或分发。
卫生署回覆查询表示,因应新冠疫情期间经常使用医疗气体,辖下的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审视本港现有医疗气体监管措施,并参考内地及国际有关规管情况后作决定。
管理局正就有关规管建议草拟相关指南,并展开两个月咨询至明年1月19日,建议规管实施日期会在通过指引的最终版本两年后生效。
署方早前去信管理局,表示最近全面检视内地及澳洲、加拿大、欧盟、新加坡、英国及美国对医疗气体的规管情况后,通过将医疗气体规管为药剂制品。有关规管适用范围涵盖由气瓶承载并符合药剂制品定义的气体或气体混合物,包括氧气、氮气、一氧化二氮、二氧化碳、氦气等,以及其最内层包装、包括容器与阀门。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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