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点新闻报道】2019年11月2日港岛发生冲突,8名男女被控暴动罪名,其中一名29岁女被告更涉在获准保释期间意图离港,而被加控妨碍司法公正罪名。8名被告全部否认控罪,经审讯后其中4人今日(5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成,须还押至12月12日判刑。余下4人面对的暴动罪及其他控罪均脱罪。
8名被告依次为马志健(男,46岁,会计师)、陈善衡(27岁,文员)、林梓桥(29岁,文员)、陈梓欣(26岁,文员)、卢虹羽(25岁,空姐)、刘素婷(35岁,客户服务员)、谢翠儿(34岁,会计师)及王永森(男,48岁,广告制作人),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在湾仔庄士敦道与分域街交界的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陈善衡、林梓桥、刘素婷及谢翠儿另分别否认一项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卢虹羽及王永森分别否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林梓桥则否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她于2022年1月3日至2月16日期间企图离港,意图不按法庭指示依期归押。
法官李俊文裁定林梓桥、卢虹羽、谢翠儿及王永森面对的暴动罪裁定罪成;卢与王面对的管有物品罪,以及林面对的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亦被裁定罪成;至于其余控罪均罪名不成立。
控方案情指,2019年11月2日下午4时许,大量身穿深色衣物人士在湾仔一带的马路聚集,部分带有护目镜、防毒面具或蒙面物品等装备。其间,有示威者以杂物及铁马堵塞行车路。当日下午5时许,有示威者向展示黑旗的防暴警方向投掷多枚汽油弹,在地上造成多处火光。
女被告林梓桥在被落案起诉暴动后,获法庭准予其保释候审,惟2022年2月16日早上,她在香港国际机场企图登上一班专为运载竉物(及其物主)而设的航班,其目的地是英国。林梓桥当时持有一张价值104,180港元的单程机票,并在其预先填写的英国入境处证明表上报称会在英国逗留半年。控方指她意图潜逃离港。
香港新闻社
有视界·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