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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12月15日电 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下转授的权力,委任刘家麒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机构事务总监及执行董事,任期为3年,由2023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1日,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今日(15日)公布上述任命时表示,刘先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公共行政人员,在公共服务拥有近30年的经验。我们有信心刘先生在加入积金局后将凭借其工作背景和人脉网络,为强积金制度的改革作出宝贵贡献,并致力改善强积金为计划成员带来退休保障的功能。
刘家麒之前为民政及青年事务局青年专员,今年10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前副秘书长陈瑞纬调任青年专员。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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