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细则,申请人须投资3000万港元在股票及债券等金融资产,当中300万元必须投入支持创科行业和其他有助本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计划预期明年年中正式推出并接受申请。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今次计划的投资门槛较十多年前的计划高,具体投资以金融资产为主,并加入人民币因素,相对新加坡类似计划须投资折合约5800万至6000万港元,认为本港的计划有吸引力。
对于计划可吸引哪些地方及有多少投资者来港,许正宇表示,投资推广署早前与潜在的投资者沟通,包括来自东南亚等外国人士,投资中介公司在研究今次计划要求后,亦会展开下一步工作,具体情况稍后会更清楚。
许正宇表示,计划容许投资非住宅的房地产,是考虑到不同投资者来港想开展业务或经营需要办公室,而住宅房地产牵涉民生,则不适合纳入计划。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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