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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物业买家涉嫌瞒报物业已出租以骗取银行按揭贷款,涉及金额超过800万元。该名女买家早前已被廉署落案起诉欺诈罪名,其子昨日(27日)又被廉署加控一项欺诈罪名,目前已获准予保释,以待明日(2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被告刘匡哲,23岁,昨日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另一名被告为刘的母亲黄显宁,48岁,保险代理,今年10月就隐瞒上述和其后另一宗租赁交易被控两项欺诈罪名。她今日(28日)在区域法院应讯时并无答辩,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7日再提讯。
黄显宁于2020年2月底以998万元为当时身处海外的刘匡哲购入何文田一个私人住宅物业。数日后,黄显宁及刘匡哲向信银国际申请八成按揭贷款,并申报该物业将由二人自住。黄显宁及刘匡哲在按揭贷款申请表上签署声明,如该物业日后不再由他们自住,他们有责任即时通知信银国际。该银行于2020年6月底批准有关申请,并向黄显宁及刘匡哲批出一笔逾800万元贷款。
刘匡哲涉嫌于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间与黄显宁将该物业出租予一名租客,但他们并没有通知信银国际该物业的占用情况有所改变,并意图诈骗而诱使信银国际不要求二人偿还就该物业获批的按揭贷款或诱使信银国际不施加其他条件,包括上调利率。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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