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有黑暴分子非法占据红磡理工大学掀暴动被警方包围,大批暴徒在油尖旺围攻警方防线,企图“营救”被包围在理大的暴徒。其中一名时年16岁的香港“U20”女子足球代表,在佐敦一带被捕及被控一项暴动罪,昨日在区域法院认罪,被判囚28个月。
现年21岁女被告蔡碧仪报称学生,被控当日在九龙觉士道与柯士甸道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者参与暴动。案发时,被告是“黄大仙女子足球队”、香港“U20”女子足球代表。辩方求情称,被告因本案,今年无缘到海外集训或出战海外,失去入选“大港脚”的机会,现已深感后悔,望法庭考虑她当初误交损友受影响而犯案,从轻发落。
暂委法官严舜仪判刑时指,本案较案例严重,因有警员被汽油弹击中,被告参与暴动不少于45分钟,增加暴动声势,判刑须具阻吓性,遂以判囚51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可获三分之一扣减,案发时不足17岁、已真诚省误等因素,再酌情扣减6个月刑期,最终判囚28个月。
案情指,当日傍晚约6时,大批暴徒在案发地点非法集结与警方对峙,其间有人投掷汽油弹,一名警长被击中致身体烧着。至当晚7时25分,被告在金门商业大厦外被该名警长制服,她当时身穿黑色衣物、面戴防毒面罩、手戴灰色手套、背囊有3支生理盐水等,另有片段显示被告曾手持深色迷彩雨伞,戴防毒面具在行车路蹲下躲避催泪烟。庭上又透露本案原有3名被告,其余两人已潜逃。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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