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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区议会选举期间,一名男子于个人网上社交媒体专页转载一则煽惑他人杯葛区议会选举的帖文,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被告今日(15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判入狱2个月,缓刑18个月。
被告文荣锋,报称是电脑程式员,承认一项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区议会选举期间,于其个人网上社交媒体专页转载一则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帖文。廉署调查发现,帖文原本由黄世泽在选举期间,在两个网上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文荣锋发布的帖文并附有一项超连结,内容为黄世泽于一个社交网站频道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中不投票的直播影片。
黄世泽涉嫌在去年区议会选举期间,分别于三个网上社交媒体平台展示上述影片及两则帖文,内容均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因黄世泽已离开香港,廉署早前已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他。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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