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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物流服务署于2020年疫情期间以近1亿元向一本地供应商购买3,200万个口罩,惟当中约1,250万个口罩以内地生产冒充日本制造。涉案供应商早前承认18项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罪,今日(16日)于区域法院被判罚款36万,须于6星期内缴交。
被告为柏迪环球有限公司,法官引述辩方求情指,当时于被告催促下,日本供应商仍未能依期送达口罩,而被告认为政府着重规格而非产地,故自行寻找内地生产商代替,而成本实质不较原本低。辩方又望法庭考虑被告仍面对政府民事索偿,涉及9000多万。
法官判刑时指,不接受产地没有重要性的说法,否则物流署不会在合约中写明,此外,案件需要考虑对公众利益的影响。法官又指,18项控罪均来自同一批次,只是不同送货日,终判罚36万。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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