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檢獲的煙花。(警方提供)
據香港電台報道,警方在將軍澳拘捕兩名男女,涉嫌私存煙花。
將軍澳警區特遣隊昨日(3日)在貿業路截查一名形跡可疑男子,在他身上及駕駛的私家車車尾廂發現48支煙花蠟燭、200包滴滴金及240盒仙女棒,總值約4千元。
警方以涉嫌「貯存未登記煙火特別效果物料」,拘捕這名43歲男子及一名44歲女子。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6條,除非領有相關牌照,否則任何人製造、儲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25000元。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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