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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的案件今日(19日)进行第48日续审,“12 港人”之一的认罪被告李宇轩第五日继续供述第三次涉案众筹登报计划的详情。控方早上围绕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为第三次众筹登报提供户口收款的事宜提问。
李宇轩早前作供时指,曾分别在2019年6月和7月,参与涉及二十国集团(G20)会议及《中英联合声明》的登报计划。李宇轩进一步供称,他另在同年8月参与名为“G揽”的众筹登报计划,并指出“G揽”旨在透过在不同报章登广告,引起外界对香港民主自由状况的关注,最终计划筹得约180万美元(约1400万港元)。
李宇轩提到,他是不迟于2020年2月才知道,同案被告陈梓华介绍的美国有钱人实际是Mark Simon,不过控方展示从李宇轩手提电脑检获的一连串电邮纪录,指出陈梓华于2019年9月17日与众筹平台沟通,应职员要求提供收款人资料时,已经揭示Mark Simon的身份,相关电邮亦有同时抄送给李宇轩。
控方又指出,李宇轩在当日其中一封电邮中,亦有向众筹平台表明,授权Mark Simon成为众筹的收款人。李宇轩解释他没有留意到,又指当时认为只要陈梓华一方能安排户口收款就可以,没有深究收款人是谁。
李宇轩:第3次众筹发票付款人 印黎公司名字
控方展示与第3次众筹相关的收支列表及发票,显示广告支出为633.7万元,李宇轩确认其中约270万元是由他垫支,陈梓华一方则垫支约350万元;其中由西班牙《世界报》发出的一张1.85万欧元发票,付款人一栏写有“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名称。根据控方案情,LAIS Hotel是黎智英名下加拿大公司。
另外,李宇轩确认,“G揽”计划曾花约147万元在《日本经济新闻》登报。根据控方在庭上展示的文件,李宇轩曾去函《日经》指事态敏感,希望在事件中保持匿名。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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