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法院前法官沈小民于2020年裁定撑暴女社工陈虹秀等8人涉及的湾仔暴动案罪脱,律政司其后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获上诉庭撤销陈虹秀等4人的无罪裁定,发还区域法院另一法官席前重审。案件昨日(28日)在区院提讯。庭上提到,陈虹秀拟不认罪,同案3名曾获裁定罪名不成立的被告则打算认罪。
本案4名被告为赖姵岐(25岁)、钟嘉能(29岁)、龚梓舜(25岁)及陈虹秀(45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轩尼诗道与卢押道一带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龚梓舜另被控管有汽油弹和伸缩棍。
庭上提到,被告赖姵岐、钟嘉能和龚梓舜拟承认暴动罪;陈虹秀则拟不认罪。3名拟认罪被告的案件将于9月5日答辩及求情;陈虹秀的案件则在12月2日开审,期间所有被告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控方透露,陈虹秀的案件涉及33名控方证人,包括两名市民证人,余下31人为警员,审讯预料需时约10日。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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