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15%企税及个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港人个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图为设立在前海国际人才港大厦的前海港企人才服务总站。
前海管理局昨日(18日)发布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个税政策》),明确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将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即由原来的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
2023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明确要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根据前海发展情况和服务香港巩固提升竞争优势需要,适时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对在前海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补贴,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对个税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高端人才个税最高15%
作为“特区中的特区”,前海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加强与香港的合作,进行制度创新和规则衔接,推出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吸引了众多港企落地前海、众多香港居民同胞来前海创业。
此次《个税政策》明确了对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个税政策》还明确了政策优惠的享受时间及收入范围。相比于之前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政策,此政策优惠享受时间提前,在每年3至6月个税汇算清缴环节即可享受减免。政策明确香港居民的个人所得具体包括来源于前海合作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2021年的《前海方案》明确,前海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随着前海扩容,企业发展空间加大,产业增长动力增强,对前海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明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到前海合作区全域,有利于消除前海区域内的政策差异,为新扩区域的发展注入新活力,为香港发展提供新空间,更充分释放扩区的“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政策内容:对在前海合作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所得类型: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类型包括:前海合作区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前海合作区经营所得;前海合作区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行所得。
适用条件:在前海合作区工作的香港居民。
享受环节:在前海合作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香港居民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与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可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项优惠,不得同时享受两项优惠。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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