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香港 / 正文

拖欠薪金违雇佣条例 公司及2负责人判罚逾9万

瑞林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及其两名分别为董事及经理的负责人员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被判罚款合共92500元。

资料图。

瑞林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及其两名分别为董事及经理的负责人员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该公司及其两名负责人员今日(23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合共92500元。

上述公司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在工资期届满后及雇佣合约终止后7天内支付工资予4名雇员,涉及款额合共约64.5万元。部分上述的违例情况是在该两名负责人员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他们亦被检控及定罪。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公司董事、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员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工资予雇员。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责任编辑:米莱
延伸阅读

香港新闻社

有视界·有世界

李家超邀社区客厅家庭礼宾府开派对 共度温馨圣诞

日媒:丰田决定在上海建厂 生产100%电动汽车

全球南方9国明年正式成为金砖伙伴国

李家超分享礼宾府圣诞装饰 祝愿平安喜乐

香港国安处通缉钟剑华等6人 悬赏100万

邓炳强:将向法庭申请没收许智峰犯罪得益 市民不应与潜逃者有任何金钱瓜葛

苏州辟谣大量外企撤离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