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事务局今日(7日)向全体公务员发出通告,颁布更新版《公务员守则》,阐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公务员作为行政机关一员的宪制角色和责任,以及公务员应有的基本信念和操守准则。更新版《守则》已即时生效,所有公务员和其他政府雇员均须遵守。
更新版《公务员守则》述明了公务员团队须共同恪守的十二项基本信念,包括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以民为本;热心公共服务;尽忠职守;坚守法治;廉洁守正;政治中立;专业精神;团队精神;效益为本;绩效问责;以及保密原则。此外,公务员必须遵守与更新版《守则》要求相符且切合社会对公务员的期望的操守准则。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表示,当局已在今年1月完成更新《守则》的咨询工作,收集到的大部分意见均支持更新。经考虑各持份者,包括公务员中央评议会、公务员团体和个别公务员的意见后,已敲定和颁布更新版《守则》。因应《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在今年3月生效,有关的部分也在更新版《守则》中加以阐述。
杨何蓓茵又指,将分阶段展开宣传、解说及培训工作,包括由部门首长举行简介会、在多个政府办公大楼进行巡回展览,以及将有关内容纳入各级公务员培训等,提升公务员对更新版《守则》的认识。
公务员12项基本信念及操守准则要点
1.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
公务员应真诚拥护国家对香港特区拥有并行使主权,并致力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公务员应深入了解成立香港特区的历史及宪制背景,并全面认识国家安全概念,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以及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和香港特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的规定,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
2.以民为本
政策为市民而制定,政府须为市民办实事,一切应由市民本位出发,只有真正了解他们的需要,做到便民利民,才能赢得市民对政府管治的信任和支持。
3.热心公共服务
除了按既定规则和程序处理日常工作外,各级公务员应经常检视工作情况及资源的运用,思考岗位的存在价值及如何为服务增值。
4.尽忠职守
所有公务员均须忠于在任行政长官及其所效忠的中央人民政府,本着真诚,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从速履行职责,并协助行政长官及其主要官员制订、推动、解说和迅速实施政策及行政决定,不可因自己政治观点不同或个人喜恶而拒绝执行命令。
5.坚守法治
公务员须维护法治和司法公正。他们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须遵守在香港特区实行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等;在作出决定时,须依循适当程序,并在获赋予的职权范围或酌情权限内行事,不可越权。
6.廉洁守正
公务员须时刻秉持诚实可信和廉洁守正的态度行事。公务员须确保公职与私人利益之间不会出现实际、观感上或潜在利益冲突。
7.政治中立
公务员政治中立必须以效忠国家和香港特区为前提。公务员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履行公职时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联系或政治信念所影响。在任何情况下,公务员都不可直接或间接组织或参与阻碍香港特区政府施政的活动。
8.专业精神
公务员应以坦诚开放、不偏不倚的态度,依凭实据,为各级决策者(上至主要官员及行政长官)提供详尽的资料、严谨的分析及客观的意见,衡量所有风险利弊,准确表述方案及实际情况,并提供经过反覆辩证的解决方案。
9.团队精神
公务员团队应该本着“一个政府”的精神处事,从整体大局出发,不可互相推搪卸责。遇有紧急应变需要时,公务员须遵从部门首长所作出的人手、岗位或工作调动及动员安排,参与应急行动或担当支援角色,使政府可以即时介入,处理突发情况,解决危机,维持社会稳定。
10.效益为本
香港特区政府的最终目标是促进香港发展,提供服务满足市民所需,同时加强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角色。要做到效益为本,公共政策及服务未必能够完全量化或以绩效指标客观量度,但公务员绝不能只着眼程序和投放资源,更要切实解决问题,注重成效,为市民谋福祉。
11.绩效问责
公务员表现如未达标准,不但会在工作表现评核报告中反映,其晋升、职位调派和增薪安排也会受影响;如工作表现严重或长期不达标,更可能被政府基于公众利益而着令退休;而在执行职务时严重疏忽,会构成疏忽职守的失当行为。首长级公务员应以身作则,为下属树立榜样,因此其问责标准理应更高。
12.保密原则
公务员以公职身分取得的资料只可按其取资料的目的及其权限用作其职责上的用途。在没有合法权限下,公务员不得披露在执行职务时或以公职身分取得的保密文件、资料或信息。在没有合法权限下获取、管有和披露受《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保护的国家秘密或披露任何受《官方机密条例》保护的官方资料,或其他有法定责任须予保密的资料,可构成罪行。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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