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揽炒派47人涉嫌组织及参与“35+颠覆政权案”,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的邹家成,涉嫌透过助理律师寄出申诉专员公署投诉信,早前与女助理律师胡咏斯同被控“将未经授权的物品携离监狱”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结案陈词。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将案件押后至本月29日裁决。
控方陈词时指出,助理律师案发时知悉由邹家成转交的表格未获授权,而双方曾两度在惩教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交收文件,并有作出记录及签署,但邹家成转交涉案表格时并没有惩教在场及作出记录。控方另指,惩教人员须确保信件属与指明人士的通信,信件事项未必与公署要处理的投诉有关,亦有可能落入其他人手中造成保安漏洞。
代表邹家成的辩方大律师谭俊杰则称,邹向惩教索取及得到涉案表格时,该表格已获署长授权,而《监狱规则》列明“如信件属与指明的人的通信,监督须准许囚犯写和发出该信件”,即惩教方面必须准许囚犯寄出相关表格。不过,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指出,控方称如果涉案表格实际上并非写给申诉专员公署,而是以投诉之名,写给第三方,会构成保安漏洞。
两名被告邹家成(26岁,无业)及胡咏斯(30岁,助理律师)。他们被控于2023年5月2日,在香港将一份未经授权物品携离监狱,即一份文件。
香港新闻社
有视界·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