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认为罚则太轻。(资料图)
立法会今日(11日)恢复二读辩论《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要求25类专业人员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违例最高罚则建议为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认为罚则太轻,未能起到阻吓作用,建议将最高刑罚提高至一年。法案委员会主席、工联会邓家彪则认为,提高刑期会适得其反。
田北辰指,本港法院判刑极少对罪成被告判处最高刑罚,形容是“十年不出现一次”。他以童乐居虐儿案为例,指其中一名被告,四度拉扯男童致对方受伤,仅被判监3个月,判刑只及最高刑罚2.5%;若依此推算,违反强制举报条例可能只判监2日。他认为,监禁刑期过短会令违例者未及反省就出狱。
邓家彪就指,现时政府提出的修正案属最好、最恰当及最值得支持,刑罚符合目前普遍标准。他担心,若刑期“加辣”会令25类指明专业人士变得机械式,见到风吹草动就举报,导致出现大量举报个案,分散政府资源,可能“好心做坏事”。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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