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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疑因感情纠纷先后14次在未经同意下披露前女友个人资料的讯息。私隐公署今日(22日)在新界拘捕一名40岁男子,涉嫌违反《私隐条例》规定,现获准保释。
公署调查指,事主与被捕人士曾为男女朋友关系,及后于2022年4月分手。被捕人士之后仍不时与事主联络,去年5月事主与被捕人士断绝来往,对方于去年7月至今年5月,先后14次在事主居住地区的灯柱及九龙两个地区色情场所梯间,写下包含事主个人资料的讯息,部分讯息更对事主作出负面评论,诱惑他人联络事主。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氏及别名、住址、手提电话号码、职业及社交媒体帐户名称。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为感情纠纷而将他人“起底”。“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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