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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巴西工作的内地男子去年11月于香港转机时,声称受朋友委托把15箱干鱼鳍带到香港交给他人,在海关通道申报时被发现持有无效的出口许可证,涉案干鱼鳍总值逾61万元。男子今日(24日)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没有许可证下进口附录2濒危物种的标本罪,被判囚1年。
辩方求情时称,被告2012年赴巴西工作,包括营商和任技术员,案发前有朋友请求他把涉案物品带到香港,称会有人在接机大堂等候被告;朋友又传送鱼翅进口证明书予被告,被告没有收取酬劳,是在误信朋友、无知下犯案。
法官判刑指,本案属严重罪行,被告声称因无知犯案,但被告独自在外打滚多年,人生阅历丰富,顺道协助运送15箱涉案物品却从没质疑朋友,而物品明显是作销售用途,此举令人怀疑。考虑被告主动申报货物,担任跑腿角色,及货品价值等因素,判处被告监禁12个月。
案情指,36岁被告林雨峰于2023年11月24日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带同15个纸箱往海关入境大堂红通道申报有鱼干、鱼翅,海关通知渔护署到场,发现共458.16公斤干鱼鳍,其后证实当中113.14公斤为法例列明的鲨鱼物种干鱼鳍。被告曾透过手机展示出口许可证,其后被证实并非有效。专家检验后发现113.14公斤当中为3.22公斤丝鲨鱼鳍、109.92公斤双髻鲨鱼鳍,市值619566元。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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