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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陈筱鑫为积金局执行董事 8月5日履职

香港新闻社7月29日电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委任陈筱鑫为积金局执行董事(成员及监理),任期为3年。

资料图。

政府今日(29日)公布,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根据行政长官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下转授的权力,委任陈筱鑫为积金局执行董事(成员及监理),任期为3年,由下月5日至2027年8月4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陈筱鑫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公共行政人员,善于制定政策和与持份者沟通,期待陈筱鑫会竭诚为积金局服务,加强对强积金制度的监管及对计划成员的保障。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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