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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屿山警区交通队、特遣队及大屿山北分区人员昨日(29日)举行交通日,重点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违例泊车及不守规则过马路。
行动中,警方共拘捕一名外籍男子、2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30至55岁,涉嫌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有登记及未持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汽车而使用车辆、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及未经准许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同时扣查4部电动可移动工具。4名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需于8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另外,人员共发出83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及19张传票,涉及违例泊车、未持有有效封闭道路许可证、未遵循道路标记、持过期驾驶执照驾驶、行人不依交通灯号横过马路及在行人路上骑单车。
警方重申,非法驾驶电动移动工具有机会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一经定罪,除罚款外,更有机会被取消驾驶资格。
警方提醒市民,电动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单车径及行人路上使用,市民必须遵守相关法例。警方亦会继续在区内严厉执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并呼吁所有道路使用者应遵守交通规例,时刻都要做到“专注、忍让、守法”。(记者 区天海)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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