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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7岁无业男子涉今年6月身穿“光时”上衣和戴黄色“F.D.N.O.L.”口罩,被控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不遵从要求出示身分证明以供查阅罪及有意图而游荡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辩方表明,被告打算承认煽动罪,但由于需时处理同意案情,及就其余两罪跟控方作商讨,故申请将案件押后。裁判官将案押后至9月16日,被告没有申请保释,须还柙候讯。
27岁被告诸启邦,报称无业。他被控一项煽动罪,指他于2024年6月12日,穿戴印有陈述的一件上衣及一个口罩和公开展示该等陈述,具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煽惑任何人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中央就特区依法制订的事项或在特区依法制订的事项。
另外两罪分别为“不遵从要求而出示身份证明以供查阅”及“有意图而游荡”,指他同月同日在石门港铁站附近,在警务人员26166要求出示身份证明以供查阅后,不遵从要求;在上述公众地方游荡,意图犯可逮捕的罪行。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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