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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银行男文员钟文杰涉嫌多次在巴士椅背写上煽动字句,被控以3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被告昨日(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认罪,被判监禁10个月。
案情指,被告钟文杰在今年3月23日至4月27日期间,先后3次在公共巴士座位椅背上写上“港独”和煽仇字句,被告承认3项煽动罪。辩方求情指被告犯案只为证明本港仍有言论自由,但现时明白言论自由非绝对,形容其“社会实验注定失败”。
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斥被告以公共交通工具为目标,明知违法却一而再、再而三在巴士椅背写上煽动字句。本案的煽动字句“严重危害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若法律不及早介入,任由个别煽动行为发生,在叠加效应的影响下,“会导致社会再次陷入乱象”,故判刑须充分反映防患于未然的立法目的,以及预防性质的罪行要旨,且被告事后弃笔可见其非即兴行事,遂判其监禁10个月。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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