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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国安处前年调查“612黑金”案时,发现有律师和大律师在为涉及修例风波案件的被告提供法律服务时,直接向当事人或委托人收取专业服务费用,有人则申报称自己提供“义务”服务但实际收取基金费用,涉嫌违反行为守则及作出专业失当行为。警方国安处就此向香港律师会及香港大律师公会投诉。律师会4日指,已完成调查所有16宗投诉,向有关律师发出指责书或遗憾信或“良好执业”劝喻信。
香港律师会表示,完成调查16宗投诉,期间有给予涉事律师充足的答辩机会。律师会根据调查结果,向被投诉的律师发出不同的警告或结案信件,包括指责书、遗憾信及“良好执业”劝喻信。有关信件指出,相关律师接受了未经《社团条例》注册的612基金款项,危及或损害正直品格及律师专业名誉,违反《律师执业规则》。
香港律师会会长汤文龙重申,律师会非常重视会员的操守,有既定而行之有效的机制处理投诉,将一如既往为业界保持最佳执业水平。该会是按既定机制委派调查委员会审理相关投诉,相关律师如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要求律师会理事会辖下的审查及纪律常务委员会,对调查委员会的决定作出覆检。
至于同样接获投诉的大律师公会,牵涉38名大律师,公会早前称,裁定投诉不成立,并且终止调查。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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