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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就粉岭裁判法院判处一宗“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案作出简报。大埔警区重案组第3队谭成浩高级督察4日表示,于今年8月接获香港教育大学报案,指今年4月收到一名姓张内地居民网上入学申请,该生于5月通过网上面试后获得有条件取录,当中包括一项有关英文水平的要求。
7月初,被告上载一张就英文水平公开考试成绩报告单给教大;7月中,教大向有关考试机构核实该张成绩报告单上分数,发现与被告真实考取到的成绩不符合,校方怀疑有人提交假学历报告于是报警。
警方接手调查后迅速锁定被告身份,并于8月中拘捕疑犯。经征询律政司后,警方其后以“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起诉该名申请者。案件11月4日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认“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并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3个月。
警方表示,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属严重罪行,从公诉罪行程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监10年。警方呼吁,不论心存侥幸或误信失实宣传而作出不实行为,涉事人士都必需承担后果,严重者不单会被开除学籍,且要面对刑事检控,甚至承受坐监刑责。警方指政府、大学以至整个社会,对利用虚假学历申请入读大学零容忍,警方决心共同守护香港社会廉洁和高等教育良好声誉。(记者 区天海)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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