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黄玉山致辞。(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 李九歌 摄)
基本法基金会24日主办2024年国家宪法日晚宴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来到香港,以“中国宪法监督制度”为主题发表演讲。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黄玉山、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范徐丽泰、基本法委员会原副主任梁爱诗和谭惠珠以及多名现任及前任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委、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议员等出席讲座。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上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14年11月决定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基本法基金会会长李浩然致辞时表示,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是国家重大根基和努力方向,有宪法就需要有宪法监督。如何确保每项立法符合宪法规定是一个重大课题,因此如何优化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成为能否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考虑之一。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的宪制秩序,宪法全面适用于香港。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黄玉山致辞时表示,通过今日活动加强对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总章程、总纲领,不仅是宣誓性、指导性且具有国家强制约束力的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对国家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的共识。宪法规定了国家体制、政权组织、政府架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是最高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位阶,具有最大的法律权威和地位,是制订所有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宪法适用于国家全部领土,在国家主权范围内的所有地方,宪法的效力无所不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又是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行政区域,中国宪法理所当然的适用于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一国两制”的方针也是依靠宪法第31条制订。从宪法的具体内容来看,其基本和核心部分都适用于香港,其中包括国家主权、领土和国家安全、国家权力机构、行政区域划分、国防、外交等,因此无论是法理或宪制,中国宪法必须适用于香港且具有约束力。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宪法如“母法”,基本法如“子法”,其法律地位由宪法所确定,也受宪法保障,脱离宪法的基本法会变成无源之水。
(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李九歌报道)
香港新闻社
有视界·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