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国雄。
“35+”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中45名被告罪成,11月被判监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律政司早前确认不会覆核各人刑期。继早前12名被告就定罪刑期提出上诉,梁国雄亦申请上诉。根据司法机构纪录,两案暂未排期。
在提出上诉的13名被告中,有12人经受审后定罪,包括邹家成判监7年9个月,吴政亨判监7年3个月,何桂蓝判监7年,梁国雄、林卓廷、余慧明判监6年9个月,何启明判监6年7个月,陈志全、郑达鸿、黄碧云、杨雪盈及彭卓棋均判监6年半;谭得志认罪判监4年5个月。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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