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拍条例小业主支援中心”已积极投入服务。
发展局24日在社交平台表示,经修订的《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第545章)(《强拍条例》)于12月6日起生效。早于今年8月,在发展局辖下的“强拍条例小业主专责办事处”(专责办事处)督导下,“强拍条例小业主支援中心”(支援中心)已积极投入服务。
善用地区网络 加强地区宣传和公众教育
发展局表示,局方邀请属经修订《强拍条例》下7个指定地区的区议会及关爱队代表到访支援中心,向他们介绍《强拍条例》和支援中心服务。活动深受欢迎,约80位代表已先后到访支援中心。
举办地区教育讲座
发展局提到,于今年10月及12月分别在九龙城区及湾仔区举办地区教育讲座,由相关专业人士向市民特别是小业主讲解《强拍条例》的法定要求、物业遭收购及强拍时需注意的事项、以调解处理强拍申请的好处、市区重建局的联合出售中介服务,以及支援中心服务等。两场地区教育讲座现场及网上共约有260名参与者。
促进和鼓励小业主参与调解
发展局指,除提供认可名单协助小业主自行拣选调解员外,局方亦会资助小业主采用专业调解服务和独立物业估值服务,后者可用作调解时的参考。另一方面,支援中心于本月为认可调解员举办了应用工作坊,由不同专家讲者深入讲解强拍申请的争议及相关的调解方法与技巧,以互动模式探讨如何在强拍申请中更好地发挥调解的作用。工作坊得到热烈支持,名额在接受报名的首天已告额满,共有50位调解员出席。
支援受强拍申请个案影响的小业主
发展局续指,经修订《强拍条例》生效当天,土地审裁处接获首份涉及经降低的强拍门槛并涵盖毗邻地段的强拍申请。支援中心即日与指定非政府机构展开跟进工作,进行外展家访接触受影响的各小业主,了解他们的状况及所需支援服务。支援中心已安排有需要的小业主出席服务简介会及免费初步专业咨询服务讲座,并将安排可获资助的调解会议,以及以优惠收费向有需要小业主提供独立第三方物业估值报告,供其作调解时的参考。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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