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投资推广署今日(7日)公布优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计划”)措施详情,并由3月1日起生效。选委界别立法会议员陈仲尼及会计界议员黄俊硕欢迎政府进一步推出优化措施,加大“新计划”吸引力。
据了解,优化后的新计划只要求申请人须要在申请前半年,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计算净资产规定时,申请人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拥有之净资产或净资本中,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亦将会获考虑。黄俊硕感谢政府聆听及接纳业界声音与建议,预料缩短期限和当局考虑联名资产作为计算资产净额,将大大增加申请人处理其家族资产以作资产证明的弹性,进一步扩大“新计划”吸引力。
黄俊硕还建议政府应在投资住宅门槛方面作定期检讨,现时门槛定于5000万元之上略高,当中仅有1000万可计入投资总额,与现时其他地区同类计划比较无明显优势。当局应适时检讨有关斗槛,但亦应维持该投资“纳入投资总额1000万元”不变,确保投资者仍有至少2000万投资于本港其他产业。
陈仲尼相信,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即按《税务条例》所界定具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之投资可计入“新计划”合资格投资金额内,将大大增加投资者在港设立家族办公室的诱因,估计会进一步吸引区内以至欧美地区资金来港,进一步强化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地位。
2人建议政府进一步考虑将联合家族办公室放入《税务条例》(第112章)附表16E中,让联合家族办公室除可享有单一家族办公室的税务优惠时,亦能纳入“新计划”净资产计算中。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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