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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4月起庭外直播终院部分案件

司法机构今日(11日)宣布,将于2025年4月1日推行为期两年的先导计划,现场直播终审法院实质上诉案件的法庭程序。首两宗作现场直播的终审法院案件将于今年4月1日和7日进行聆讯。

资料图。

司法机构今日(11日)宣布,将于2025年4月1日推行为期两年的先导计划,现场直播终审法院实质上诉案件的法庭程序。首两宗作现场直播的终审法院案件将于今年4月1日和7日进行聆讯。

司法机构表示,司法公开是维持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及维护法治的基本原则。在维护司法公义这个凌驾性考虑因素的大前提下,在法院大楼外现场直播司法程序可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强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心。

公众可透过终审法院网站观看现场直播,详情如下:

公众人士可使用已安装一般浏览器的桌上电脑或流动装置,在终审法院网站观看终审法院实质上诉案件的网上直播。

案件的核心书面资料将于聆讯前上载至终审法院网站。网上直播的相关资讯会在该法庭程序临近时在终审法院及司法机构网站上公布。

公众人士(包括传媒)不得录制或使用现场直播片段作任何用途。司法机构会实施一般应用于串流平台的数码版权管理机制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对直播内容进行录制、截屏及非法发布。

网上直播结束后,相关法庭程序的视频会上载至终审法院网站,并在聆讯日之后保存1个月,提供弹性以方便重看。

另外,须保障儿童或精神不健全的成年人的权益、维护私隐、商业秘密或商业机密等的案件;及与国家安全有关的诉讼、备受瞩目的公共秩序案件或受高度政治关注的案件,不会作直播。

司法机构解释,此安排旨在维持在法庭内的应有行为举止,避免对诉讼人和律师造成过大压力,以及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义。尽管如此,除非终审法院另有指示,这些案件的聆讯仍会向公众开放,公众人士仍可一如以往亲身出席聆讯。

立法会预期于3月下旬恢复二读辩论《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当条例通过后,有关未经授权纪录和发布法律程序的罪行的条文,将适用于先导计划期间就终审法院聆讯进行的现场直播。

在先导计划下,司法机构将会透过自家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取代之前四次试行直播的外判安排,目的是确保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使用公共资源。司法机构完成先导计划后会进行检讨,并拟订在法院大楼外现场直播法庭程序的长远安排。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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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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