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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傲冬:国安条例展现强有力域外执法力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日前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以“处理潜逃者资产”的罪名,拘捕国安逃犯郭凤仪的父亲郭贤生及兄长郭海诚。此案为条例实施后首宗针对“指明潜逃者”资金链的执法行动,标志着不断完善的法律条例扩大了当局的执法依据,让违反国安的行为即使涉外亦无所遁形,彰显了特区政府打击反中乱港分子的决心。

文|叶傲冬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日前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以“处理潜逃者资产”的罪名,拘捕国安逃犯郭凤仪的父亲郭贤生及兄长郭海诚。此案为条例实施后首宗针对“指明潜逃者”资金链的执法行动,标志着不断完善的法律条例扩大了当局的执法依据,让违反国安的行为即使涉外亦无所遁形,彰显了特区政府打击反中乱港分子的决心。

据传媒引述,郭父等人曾赴海外密会郭凤仪,调查发现郭父在返港后涉嫌协助处理郭凤仪在港保单并提取约10万元现金结余,而郭兄任职保险公司,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参与操作。在本年初,郭父曾向保险公司提交表格,上面写有郭父和郭凤仪的签名。

自2023年7月郭凤仪被悬红通缉,至2024年12月保安局将其列为“指明潜逃者”并实施四大禁令,包括冻结资金、限制不动产交易、撤销特区护照等,执法机关已形成“通缉—列名—追责”的完整链条。根据《条例》,向潜逃者提供资金或协助处理资产属严重罪行,最高可判监7年。此举不仅彰显警方“有案必追”的决心,更通过冻结海外反中乱港分子的经济来源,直接瓦解其活动基础,案件揭示了香港国安法域外效力的实质化。

郭凤仪现年28岁,在中五留学海外期间多次匿名在网上发起全球登报行动。在2019年黑暴时期,郭凤仪在纽约成立“Hong Kong Student Advocacy Group at NYU”,利用学生身份在海外策动反中乱港活动,并组织留学生进行所谓“反华”活动。该组织被指宣扬“港独”思想,煽动分裂国家。

在2021到2022年间,她加入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的反华组织“香港民主委员会”(HKDC),并担任执行总监一职。此后,她以HKDC核心成员身份频繁参与国际反华活动。其间策动“香港峰会”,邀请FBI讲解“中国间谍活动”,并在美国国会听证会要求制裁香港的法官及检控官,推动《香港经贸办认证法案》,企图撤销香港驻美经贸办特权,损害香港经贸地位和削弱香港的国际地位。同时,她也多次出席海外会议及活动,公然乞求外国政客和官员对中国及香港特区实施所谓“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

在被国安处通缉后,郭凤仪仍持续在海外推动多个反中乱港活动。她多次乞求美国反华议员通过立法手段为乱港分子提供所谓“人道救援”,试图干预香港司法程序。她还利用拜登政府申请“暂缓强制离境”的庇护,同时申请政治庇护未果,显示西方只是将其当作“消耗性棋子”的实质。在2025年5月,她在英国参与抗议中国在伦敦兴建超级大使馆的示威活动,继续煽动国际对立。

其实郭凤仪的父母早在2023年8月就被带走问话,调查他们是否有与郭凤仪存在任何形式的联络和金钱往来,这显示执法部门长期监控潜逃者的家族动向。当事人虽声称“不悔不忘”,但如今其家属亦因触及法律红线面临法律的裁决,令海外乱港分子陷入“众叛亲离”困境。郭凤仪过往虽通过众筹、社交账号订阅费等获取资金,而本案开创性地打击保险资产处理,预示当局执法的依据不断扩大,可以延伸至金融等隐蔽领域。

正如行政长官李家超强调,“国家安全罪行极其严重,特区政府必定追究到底”。本案不仅是对郭凤仪犯罪集团的精准打击,更体现了香港国安体系的三重升级。在法律层面上显示了香港的法治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从香港国安法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形成了“域外管辖”的严密网络;在执法层面上,国安处采取了“资金溯源”,再到“国际协同”的组合拳,破解了海外乱港分子企图“隔空作案”的难题;在社会层面上,通过先前对乱港势力的执法与普法宣传,加上此案开创性的执法手段,不断强化市民对香港国安法的认知,还可以有效扑灭海内外反中乱港的势力,以免死灰复燃。更重要的是,案件亦展示了中国在面对危害国安行为绝不姑息,并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的行为作出强力警示,任何危害国安的行为,终将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与坚定的执法意志下无所遁形。

(作者系民建联秘书长)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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