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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节目《国安法事件簿III》今日推出 解说两法不同处

香港电台推出电视节目《国安法事件簿III》,邀请司局长、议员及业界人士接受访问,将于6月16日至22日,每日下午3时至4时在港台第一台(FM92z.6-94.4)及晚上9时30分至10时在港台电视31播出。

《国安法事件簿III》第一集,邓炳强(右起)接受主持人陈泽铭及苏绍聪访问。

香港电台推出电视节目《国安法事件簿III》,邀请司局长、议员及业界人士接受访问,将于6月16日至22日,每日下午3时至4时在港台第一台(FM92z.6-94.4)及晚上9时30分至10时在港台电视31播出。英文字幕版于6月30日至7月6日,每日晚上9时30分至10时在港台电视32播出。

节目除了讲述《香港国安法》落实情况,亦阐释与去年通过实施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不同之处。节目由两名律师会前会长,全国政协委员苏绍聪及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泽铭担任主持,亦邀请学生分享对两条法例的看法。

对于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有意图破坏国家安全,就政府政策提出意见会否已经被视为煽动他人藐视政府,节目提到两条法律都适用于《普通法》,而《普通法》其中一个重要原则是不只看犯罪行为本身,还要看其背后的意图,如果目的是希望政府改善施政,而非破坏政府引起仇恨,就不应该被入罪,又强调《基本法》及两条国际人权公约均保障言论自由。

节目说,《香港国安法》是国家级的法律,是人大常委会经授权所订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则是本地立法会订立,是特区的法律。两条法律有位阶,《香港国安法》的地位较高,两者互相补充,形成了较完整的维护国家安全系统。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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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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