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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朴房条例草案首二读 出租劣质劏房最高刑罚囚3年

立法会今日(9日)就《简朴房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和二读。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条例草案》将制定出租屋居住环境最低标准以打击劣质劏房,最高可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预期2026年3月1日生效。

何永贤表示,《简朴房条例草案》将制定出租屋居住环境最低标准以打击劣质劏房,最高可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资料图)

立法会今日(9日)就《简朴房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和二读。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条例草案》将制定出租屋居住环境最低标准以打击劣质劏房,最高可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预期2026年3月1日生效。

何永贤指,全港目前约有11万间俗称“劏房”的分间单位,其中约三成劏房户居住空间狭小,并面临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卫生问题等风险。政府希望通过《条例草案》制定全新的“简朴房”监管制度,日后劏房须符合最低标准并获认证为“简朴房”方可合法出租,以确保分间单位提供合理且安全的居住环境。

据介绍,未来出租分间单位需符合内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楼底净高度、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照明通风、厕所、供水点及水电表等共8个范畴的居住环境最低标准,且非法出租未认证劏房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定罪最高可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刑事责任不涉及租户。

何永贤表示,为确保受影响的劏房住户不会流离失所,政府将通过社工队协助他们寻找其他居所;考虑到部分分间单位住户不符合公屋申请资格,将在过渡性房屋中新增“丙类租户”类别,为受“简朴房”监管条例下执法行动或改造工程影响、并经社工队审慎评估后有迫切安置需要的住户提供临时住处。

作为落实“简朴房”监管制度的过渡安排,《条例草案》预计自明年3月1日起生效。现存分间单位于生效后12个月内登记可获36个月宽限期,以便逐步进行改造工程及申请“简朴房”认证。同时,《条例草案》规定宽限期届满前6个月为倒数期,禁止已登记但未获有效认证的分间单位订立新租约,以促使营运者尽快进行改造或认证申请,避免拖延至宽限期最后一刻。

何永贤表示,她相信在推行“简朴房”监管制度的过程中,劣质劏房将逐步被市场淘汰或在执法行动中被取缔,让包括基层市民在内的所有人,都能在合理安全的居住环境下,活出尊严与自信,与家人共同规划更美好的未来。

(点新闻实习记者刘鸿霖报道)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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