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政权案”上诉聆讯昨日(16日)续审,律政司一方引用原审判词,反驳黄碧云、林卓廷一方陈词,指时任民主党主席胡志伟及时任副主席尹兆坚都有签署协调会议的共同纲领,胡志伟更曾声言会运用否决权等,各项证据足够让原审裁定民主党成员就运用否决权的立场一致,内部亦曾就运用否决权作讨论并有一致立场,民主党各人的言行不是巧合,证据足以支持原审作出相关推论。
上诉方称时任民主党主席胡志伟在论坛上的发言不代表整个民主党立场,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刘德伟在回应时表示,胡志伟及时任民主党副主尹兆坚均在“初选”提名表格中附上“共同计划”及“指导原则”,显示参与“初选”的民主党成员之间有实质联系。黄碧云也曾在某选区论坛指,胡志伟及其他民主党成员已明确表示将运用所有权力及手段,包括否决预算案,来实现“五大诉求”。相关证据清楚显示,民主党“初选”成员立场一致。
律政司一方指,在林卓廷住所发现的辩论笔记中,提及胡志伟将积极行使否决权,显示黄碧云、林卓廷及胡志伟等民主党成员在否决权问题上立场一致,并曾就此讨论。这种协调不可能纯属巧合,是构成支持原审法庭结论的有力间接证据。
就杨雪盈一方的陈词,律政司一方反驳指,在杨雪盈的办公室电脑中检取到的文件中,显示杨表明会否决政府推出的任何预算案,这正与“35+”图谋的目标一致。杨于2020年7月9日出席所谓“初选”记者会,戴耀廷等人在记者会曾阐述“35+”计划理念时,杨出席记者会是关键的证据,不可争辩地推论出杨同意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的理念。
对邹家成一方的陈词,律政司一方反驳指,邹家成一方对原审法庭审讯公平性的质疑实属毫无根据,因为法官肩负寻求事实真相的重要职责,有需要透过提问厘清证人的证供,以保障证人及诉讼双方的权益;法官在执行其案件管理职能时,也需要排除无关事项的干扰及保障审讯质量,故原审程序完全符合公平审讯原则。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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