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社11月3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运输署3日表示,由明年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车的座位乘客均须佩戴安全带。同日起,任何司机在驾驶时均不可使用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

运输署助理署长/技术服务区家杰(左)和高级工程师/道路安全邓兆忠(右)。
由明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记的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货车的后排乘客座位、特别用途车辆的司机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须安装安全带。如座位已安装安全带,不论车辆是否新登记,座位乘客均须佩戴。任何车主、司机或乘客如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可处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3个月。
司机需注意,15岁以下乘客如在货车后座或特别用途车辆乘客座位未佩戴安全带但司机仍驾驶,司机最高可处罚款2000港元。所有乘客须为佩戴安全带自行负责。
此外,现有学生服务车辆须于2028年12月31日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装安全带及保护式座椅。由该日起,如车辆未符合此规定,将不可接载学生。至于专营巴士,所有新购巴士自2018年7月起已于所有座位安装安全带,营办商亦已为约1900辆现有巴士的所有上层座位加装安全带。
由明年1月25日起,任何司机驾驶时不可在前方放置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即流动电话、平板或手提电脑,有关装置的屏幕对角长度不可超过19厘米。流动电讯装置不能阻碍司机目视道路及交通情况,以及对观察路况用的镜、装置或摄像显示器的视线。违反上述规定的司机最高可判处罚款2000港元。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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