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驻港公署特派员崔建春12月21日在《南华早报》发表题为《关于黎智英案,你应该知道这些》的署名文章,从三个问答解画黎智英案,批驳某些西方国家公然干预香港司法,是赤裸裸的虚伪双标。
全文如下:
关于黎智英案,你应该知道这些
12月15日,香港特区依法裁决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香港社会各界同声支持,广大市民拍手称快,但某些西方舆论却出现了一些负面解读。作为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特派员,我深感有责任阐明事实,维护法治精神。
黎智英为何被定罪?
庭审过程揭露的大量事实和证据有力证明,黎智英惯用所谓“新闻工作者”美化包装自己,其实质上是一系列反中乱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是外部反华势力的马前卒。他滥用舆论工具煽动仇恨、激化对抗,鼓动支持暴乱活动,是2019年香港“黑暴”的幕后推手。他公然乞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甚至叫嚣“为美国而战”。此种种行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给香港社会造成严重伤害,给香港市民留下彻骨之痛,必须依法受到追究惩处。在世界任何国家法律体系中,黎所作所为都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试想,如果一个西方人,利用其影响力煽动公民对抗本国政府,还密会他国政要,请求对方对本国实施制裁,这个西方国家司法体系会姑息他吗?答案不言而喻。
黎智英是否受到不公正对待?
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黎智英案审理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公平正义,黎各项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任何愿意查阅庭审纪录的人都会看到,这是一场严格遵循程序正义的法律审判。针对黎在押期间待遇问题,事实胜于雄辩。惩教署始终依法为其提供完备医疗护理,确保身体状况良好。黎代理律师当庭证实黎未受到不公正待遇。这些事实充分表明,香港特区政府在执法的每个环节,都恪守着法治与人道主义原则。
干预黎案的西方国家做错了什么?
在案件审理及宣判过程中,某些西方国家公然干预香港司法,叫嚣要求释放黎智英,甚至威胁对履职尽责的特区法官和检控官实施所谓“制裁”。这种试图通过政治施压左右司法判决的行为,难道不是对这些国家所标榜的“司法独立”精神的最大嘲讽吗?更讽刺的是,那些打着“人权”“自由”幌子对本案指手画脚的政客,选择性遗忘了他们的国家是如何做的。美国有《1947年国家安全法》《爱国者法》等数十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英国近年也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当他们执行这些法律时,他们称之为“捍卫法治”;而当香港特区依法采取同等性质行动时,却被污蔑为“压制自由”。这种赤裸裸的虚伪双标,难道不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公然践踏吗?今天的香港,已迈入由治及兴新阶段。一个法治健全、繁荣稳定的香港,不仅符合700万香港市民利益,也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我们真诚欢迎各国朋友来到香港,亲眼见证法治保障下这座城市的生机活力与繁荣稳定!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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