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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进入求情阶段 黎对狱中医疗待遇无投诉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12日起进入求情阶段,在西九龙裁判法院与包括6名《苹果日报》高层在内的其余8名已认罪被告求情一并处理。

香港中通社1月12日电(记者 徐嘉仪)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12日起进入求情阶段,在西九龙裁判法院与包括6名《苹果日报》高层在内的其余8名已认罪被告求情一并处理。

图为囚车抵达法院。香港中通社图片

黎智英上月被法庭裁定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共三项罪名成立。除了黎智英及《苹果日报》相关公司外,另外8名被告包括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主笔冯伟光及杨清奇,以及“重光团队”成员陈梓华、李宇轩。

当日在法庭上,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李运腾听取各被告求情。

控方代表、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交代黎智英背景时指,黎智英有非法集会、欺诈的犯罪纪录。关于其健康状况,惩教署医疗报告显示黎身体情况稳定;脚甲疑出现感染,但他拒绝接受治疗。

就辩方陈词指黎体重下降10公斤,周天行指出,黎在2020年底还押时体重为80公斤,今年1月体重为79.2公斤,身体质量指数(BMI)一样。此外,黎要求单独囚禁,但在狱中仍享有运动、牙科服务等应有的权利。

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表示,黎对于其在狱中的待遇和医疗状况没有投诉。进行求情时,他以黎的身体状况令狱中生活变得严峻进行求情。

当天,陈梓华、李宇轩率先求情,两人均承认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代表陈梓华的资深大律师指,陈梓华不属于领导角色、不涉及暴力,并在公众压力下向警方给予证供,证供获法庭全部接纳,其家人的电话号码被公布到网上、受到骚扰,建议法庭考虑减刑一半。代表李宇轩的大律师称,黎智英是案件主谋,李未曾与黎见面,考虑认罪及作供,建议减刑一半。

法官亦听取了陈沛敏、杨清奇、张剑虹等的求情。法庭暂预留4天处理求情,作为量刑考量。

根据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般情况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完)

责任编辑:吴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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