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国领事昨日到庭旁听。(大公报记者林少权 摄)
(大公报 记者 龚学鸣)基本法委员会前委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近日以《“黎智英案”的法律分析》为题发表文章,当中讨论普通法的司法程序。他认为,《国安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但在香港的普通法制度的环境中运作,其刑事司法程序基本符合普通法的标准,黎智英案亦反映此情况。
陈弘毅表示,本案的审讯以普通法传统所提倡的公开方式进行,最终判决书长达八百多页,对于有关法律和证据,有详细的说明。对于被告人的大律师提出的辩护理由和法律论点,判决书中有逐一回应。
法庭已裁定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罪成。陈弘毅在该篇发表于《香港01》的文章指出,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根据普通法,串谋罪是一种持续性的罪行。虽然香港国安法没有追溯力,但如上述的串谋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已经存在,而它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依然持续,这便触犯了香港国安法。
三位资深法官司法独立性毋庸置疑
文章说,在本案中,有大量的人证(包括《苹果日报》高层和所谓“重光团队”成员)、物证(包括网上和社交媒体上的文字)证明上述串谋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已经明显存在。法院在本案的其中一个关键裁定是,有足够证据显示,上述串谋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仍然存在,没有终止。法院在判词中指出,虽然被告人的有关言行,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有所收敛,但这只是“形式上而非实质上”的“策略调整”,以较“间接”、“隐晦”或“含蓄”的方式去企图实现原来的意图。
文章指出,虽然香港国安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但它是在香港的普通法制度的环境中运作的,其刑事司法程序基本符合普通法的标准。本案也反映了这个情况。例如,组成负责审判本案的合议庭的三位法官都是精通普通法的资深法官,其专业能力、专业操守和司法独立性毋庸置疑,他们根据案情证据和适用的法律独自作出判决,不受任何他人的干预,判词用英语写成,其中引用了不少本地和海外的普通法案例。
陈弘毅还表示,本案的审讯以普通法传统所提倡的公开方式进行,社会人士和记者可参加旁听,本地和外国传媒都有广泛的报道。正如本案所显示,普通法制度重视证人的口供,每位出庭作证的控方和辩方证人都要接受控辩双方律师的深入盘问。被告人在本案中也出庭作证,行使自辩的权利。最终作出本案判决的判决书长达八百多页,对于有关法律和证据,有详细的说明。对于被告人的大律师提出的辩护理由和法律论点,判决书中有逐一回应。
西方将勾外力危害国安视为刑事罪
文章也提到,外国有些对于本案的评论可能涉及“双重标准”的问题,因为本案主要涉及的勾结外国危害国家安全罪并非香港国安法独有的涉及政治的犯罪,西方国家的法律中也有把勾结外国危害本国国家安全视为刑事罪行的,并严厉地予以追究和惩罚。
政党及议员:须严惩反中乱港分子
本港多个政党及立法会议员都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持续发展的基石,相信法庭在接下来的程序中,定能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决,彰显法治公义,维护国家安全与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民建联昨日发表声明强调,黎智英长期利用媒体平台煽动仇恨、勾结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甚至公然鼓吹分裂国家。法庭呈堂的证据链完整且确凿,其行为对香港社会秩序及国家安全造成难以弥补的深重危害,法院应严肃依法惩处,以正视听。民建联相信,严惩反中乱港分子,是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堵塞国家安全漏洞的必要措施。这一行动将对一切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行为产生有力震慑。
工联会表示,黎智英案于法庭公开审讯期历时156日,控辩双方各自提出理据诉讼,黎智英在审讯期间更自辩共52日,最终被法庭裁定罪名全部成立。黎智英是“反中乱港”分子,是反修例港版颜色革命的策划者和煽动者,同时也是外部反华势力的“代理人”和“马前卒”,是香港乱局的幕后推手,其所干犯罪行属于极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工联会认为法院必须依法严惩不贷,任何姑息都是对国家对人民的残忍!
审讯公开透明 罪证确凿
新民党表示,审讯期间,控方提交超过八万页文件及2200项证物,亦未有任何一方的法律代表提出曾到受不公平待遇;法庭颁下的855页判词可见,裁判是证据确凿。严审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意义重大,是维护国安的正义之举,审讯公开透明彰显香港法治,罪证确凿,罪行累累危害深重,相信法庭会在充分考虑所有因素后,对黎智英作出公正量刑,彰显法律尊严,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经民联指出,黎智英案是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极具标志性的重大案件。黎智英长期以来勾结外国势力,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其罪证确凿,对国家安全构成深重危害,严重破坏香港法治基石。特区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严格遵循《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规定,历经156天严谨审讯作出裁决,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体现香港司法的专业与独立。法庭依法审判黎智英,是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正义之举。今日求情程序的启动,进一步印证香港法治程序的严肃与公正。
立法会议员陈学锋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香港国安法为香港的繁荣稳定筑牢了坚实基础,任何企图分裂国家、破坏香港安宁的险恶用心,都会因为香港国安法的存在而无法得逞。更重要的是,这一裁决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能让所有人清晰认识到,任何背叛国家、损害香港利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相信法庭必会作出公正制裁,从而坚定市民守护国家安全、捍卫香港稳定的信念,为香港的长远发展注入正能量。
全部罪名成立 案情严重
立法会议员文颖怡表示,自从黎智英被羁押后,部分外媒炒作其“健康情况”,特区政府日前已对一间涉刻意不实报道黎智英健康状况的外媒作出强烈谴责,重申惩教署一直重视在囚人士的安全及健康,会提供合适和及时的医疗支援,而黎智英的代表律师亦曾于去年8月的公开法庭聆讯中表明,黎智英在狱中一直获得适切的治疗和待遇,亦无任何投诉。因此外媒对黎智英健康情况的描述实在令人疑惑,有机会误导公众。文颖怡强调,黎智英涉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全部成立,外界应关注案件严重程度,不应该被所谓“健康问题”转移焦点。
立法会议员李梓敬表示,从黎智英案审讯中呈现的证据可以看出,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严重性。控方多次指出,黎曾要求外国政府对国家和香港实施所谓“制裁”。相关行为已远超新闻自由范畴,明显涉及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他强调,黎智英案纯粹是香港特区依法处理的司法案件。美国等西方国家对此指手画脚,甚至威胁制裁,完全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粗暴干涉。任何人在香港违法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
东区区议员丁江浩表示,案情显示,黎智英并非一般的参与者,而是这场席卷全港的动乱背后重要的策划者、组织者与金主。他利用旗下的媒体集团作为煽动仇恨、撕裂社会的宣传机器,长期大肆抹黑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蛊惑年轻人走上街头进行暴力抗争,甚至鼓吹“违法达义”,将香港推向“揽炒”的深渊。黎智英案的审理再次向广大香港市民证明,香港是法治之都,这里没有法外之地,也没有法外之人。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都注定逃脱不了正义的审判。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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