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美芬
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昨日出席“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 促进特别行政区良政善治”专题研讨会并致辞,就香港特区行政主导体制作出系统的讲解,内容立足宪制根源,深入全面回顾“一国两制”制度源流。行政主导是“一国两制”的鲜明特征,其法律基础源自国家宪法,而香港基本法正是宪法在香港特区的具体落实。夏宝龙主任引导社会从宪制高度,准确理解行政主导的制度必然性与正当性,论述严谨、精辟,直面现实问题,更对香港未来发展作出清晰指引,各界须深刻领会行政主导的内涵,支持特区打开“爱国者治港”良政善治新篇章。
研讨会以“行政主导体制”描述行政主导在“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的分量。夏宝龙主任从制度根源入手,清楚阐明香港行政主导制度与国家宪法及香港基本法之间的根本关系。他明确指出,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宪法和基本法共同确定了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基本法明确规定,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对特别行政区负责,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行政主导体现了行政长官代表整个特别行政区向中央负责的根本要求,有利于正确处理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维护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
夏宝龙主任的阐述,再次清晰重申行政长官在行政主导体制下的核心地位。
行政主导的政治法律基础
事实上,在香港基本法第四章有关政治体制的条文中,就明确了行政长官对特区整体管治负有最终责任。这一安排源于邓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国两制”及制定香港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亦与国家长期维护“一国两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充分发挥香港优势的方向高度一致。只有回到行政主导正轨上,香港才得以实现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因此,行政与立法的关系必须准确定位。立法会既要有效监督行政机关,更要在整体管治架构中与行政机关相互配合。第八届立法会的角色更应具前瞻性、专业性和操作性,可支持特区政府化解各种难题。特区政府官员与立法会议员同属治港者,目标一致,只是分工不同,立法会议员应主动发现问题,以建设性方式提出具体方案,与特区政府形成伙伴关系,而非对立关系。
行政主导体制的优势,在实践中亦得到充分体现。香港背靠祖国,在面对金融风暴及2019年修例风波等重大风险时,中央果断出手、全力支持,充分彰显“一国两制”的制度优越性。这提醒香港社会,必须全面、准确理解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事实证明,在第七届立法会期间,随着社会秩序逐步恢复,香港经济重回正轨,金融市场回稳,IPO规模一度位居全球首位,反映在行政主导体制下,社会回复正轨后的实际成效。
议员要积极作为树立好榜样
夏宝龙主任同时对第八届立法会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必须更加主动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展现更大作为。行政与立法须在机制对接、制度衔接方面同向发力,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及深化国际交往合作等重点领域,协助香港更好发挥国际金融中心的独特优势。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在责任担当与形象塑造方面,亦被寄予更高期望。议员既要敢于提出问题,更要善于提出可操作、重实效的解决方案,主动贴近市民,多落区、多落界,切实回应民生关切。同时,新一届立法会议员也要给社会做个好榜样,切实成为特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桥梁,充分展示“爱国者治港”新形象。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
香港新闻社
有视界·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