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29日正调查一宗网上非法出售含有未标示受管制药物成分的减肥药个案,并提醒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该产品,以免对健康构成风险。
卫生署根据情报,早前透过即时通讯软件购获一款减肥产品。该产品的纸盒包装上印有英文“KRN+PM”及“KOREAN PREMIUM”,内有30个密封包装袋,每个密封包装袋内含七颗药丸和胶囊。产品包装上有以韩文显示有关产品可能源自韩国。

图源:政府新闻处
化验结果显示,一款压印“Y|H”字样的橙色圆形药丸含有“氢氯噻嗪”;一款印有“TG”和“FLM”字样的绿色/黄色胶囊的样本则含有“氟西汀”。两者均属《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
有关产品怀疑是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卫生署会继续调查事件和采取适当跟进。
“氢氯噻嗪”用以治疗高血压,其副作用包括低血压和电解质不平衡。“氟西汀”用以治疗抑郁症,可能引起幻觉及失眠。含有“氢氯噻嗪”和“氟西汀”的药剂制品只可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并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获授权毒药销售商(一般称为“药房”)出售。
卫生署强烈呼吁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立即停止服用,并提醒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在网站购买受法例管制药物(包括减肥药物)有健康风险,除了未经医生评估个人健康状况,亦难以确认药物的正当来源,而且无法得知药物在运输过程是否储贮恰当(尤其须冷键保存药物),其安全、素质以致效能均无法保证。
卫生署同时提醒市民,透过任何途径(包括即时通讯软件或社交媒体)非法出售受条例管制的药物,均须负上刑责,切勿以身试法。
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于市面销售。此外,含有第1部毒药的药剂制品只可在药房的注册处所内由注册药剂师监督下销售。如发现任何涉嫌违反法例的个案,卫生署会跟进及展开执法行动,并在谘询律政司意见后考虑对相关人士出检控。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0000港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提醒市民,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素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九龙弥敦道345号永安九龙中心18楼1804-0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完)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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