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成。今天(2月9日)上午10时,黎智英及8名同案被告将在香港西九龙法院被判刑。香港社会对此高度关注,纷纷表示对黎智英进行重判符合民众期待。

资料图为黎智英。香港中通社图片
香港《大公报》今天发表文章表示,经过长达两年、150多天的审讯,以及公正公开的裁决、求情程序,黎智英及相关公司危害国家安全案今日正式判刑。对这一庄严时刻,全体香港市民和海内外正义力量早已翘首以盼,期盼公正司法能够彰显正义,对祸港乱港的首恶分子给予严厉的惩处。作为反中乱港的核心推手和首脑,黎智英罪恶累累,证据确凿,对其依法严惩,充分体现对法治尊严的维护,彰显特区政府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
文章称,严惩黎智英,不仅是为了还黑暴受害者以公道,更是为了还香港社会以长治久安,让香港能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全力拚经济、惠民生,迈向由治及兴的美好未来。
香港多名法律界及政界人士亦表示,黎智英案审理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充分体现香港法治精神及司法独立,坚决支持香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审判。香港法律专业人员协会称,法庭较早前裁定黎智英有罪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及香港繁荣稳定,必须受到法庭严惩。
广大香港市民也表示支持严惩黎智英:“终于等到这一天!黑暴幕后黑手、乱港首恶黎智英罪孽深重,罪有应得,必须依法严惩!”
“《苹果日报》作为黑暴宣传中心,扮演‘谣言发动机’,长期荼毒青少年!”多位经历2019年黑暴乱港的青年,指着关闸上锁、杂草丛生的苹果日报大楼有感而发:“如果没有国安法,现在的香港会怎样?看看近年的国际乱局,想想真是不寒而栗!”
据了解,黑暴期间,《苹果日报》不断发布煽动市民上街的文宣,煽动民众情绪,升级暴力,严重危害香港法治及市民的安全。
勾外力危国安最高可囚终身
黎智英早前被法庭裁定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共三项罪名成立。
除了黎智英及《苹果日报》相关公司外,另外8名被告包括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主笔冯伟光及杨清奇,以及“重光团队”成员陈梓华、李宇轩,在审讯前各承认1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12名被告上月完成求情,各被告同意本案属性质严重,部分被告希望量刑起点订为情节严重案件中最低的10年监禁。
黎智英案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首宗涉及勾结外国势力的案件。案件在2023年12月开审,由香港高等法院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李素兰及杜丽冰审理。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罚分两级,界定为“罪行重大的”,最高判处终身监禁,或者10年以上监禁;最低刑罚分级则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监禁。法官李运腾曾在庭上指,若认为黎智英案不是罪行重大,是不切实际。(完)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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