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首恶”黎智英被判处20年监禁,香港法律界团体及人士昨日(2月10日)分别指出,黎智英案的审讯乃根据香港既定的刑事诉讼程序及证据规则进行,法庭已就黎智英案作出了公平公正的判决。有代表更进一步指出,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多次怂恿美西方敌对势力对香港实施“制裁”,对国家进行侵略和破坏,罪行情节十分严重,强调黎智英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是罪有应得,理应严惩。

资料图为壹传媒大楼。 香港中通社图片
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大律师公会昨日发表声明指,国家安全的法例是香港刑事法中重要的一部分,国家安全作为香港“一国两制”的一环,及其对香港在该制度下的独特法理发展,对香港及其法院而言是重要的。不论是裁决或量刑,法庭均已并将贯彻运用普通法原则诠释香港国安法。在普通法制度下,先例会随着时间逐渐积累,为将来的案件提供指导。该会又重申,不论是在裁决或量刑方面,有信心香港法院会一如既往独立地、政治中立地,及不受外来任何影响或干预地运作。
欧美等司法区可囚终身
香港律师会昨日对黎智英案判刑回应指,维护国家安全是任何主权国家的核心责任,亦是支撑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及法治有效运作的根本支柱。正如黎智英案中的裁决理由书所述,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并非香港独有,其他主要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包括英国、澳洲、加拿大及新加坡亦设有相关法律。在适当情况下,该等司法管辖区可就严重危害国家或公共安全的罪行判处终身监禁。
该会强调,黎智英案的审讯乃根据香港既定的刑事诉讼程序及证据规则进行,呼吁各界充分了解及细阅裁决理由书和判刑理由书,又重申其对香港司法制度、司法机构的独立性,以及法官的诚信与专业,抱有毋庸置疑的信任和信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黄玉山表示,法庭就黎智英案作出了公平公正的判决,彰显了香港一贯以来的法治精神,也证明了香港的司法不会受到外来力量的干预,能够自主作出公正、独立且符合法律原则的裁判。他指出,黎智英通过《苹果日报》等报刊,长期持续宣扬反对特区政府、中央、国家的言论,还不止一次怂恿美西方敌对势力对香港实施制裁,对国家进行侵略和破坏。这类罪行情节十分严重,判处其20年有期徒刑是非常恰当。
量刑已考虑法理情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原副主任谭惠珠表示,此次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对黎智英案的审判过程是公平、公正、公开,除了有中外媒体,更容许美、英及其他外国的人员全程听审,证据确凿,而公开的判刑理由书亦清晰地罗列了黎所干犯的三条罪,以及量刑所考虑的法理情,判处黎智英监禁总刑期20年的理由充足。惟她同时提醒,黎之后仍有权向高院上诉庭,甚至终审法院提出上诉,故她认为案件可能只是告一段落,加上美英等政客亦有机会继续藉口抹黑香港,强调香港必须始终保持冷静,处理往后发展。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表示,黎智英作为传媒机构负责人,本应以香港整体利益为先,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但其反而呼吁外国从政治、经济等方面“制裁”香港及整个国家,令全港700多万市民以至全国14亿人民承受伤害,相关负面影响至今仍在持续,可谓罪无可赦。她认为,判处20年监禁属合理量刑,并无进一步减轻刑罚的空间。香港社会亦普遍期望,严肃处理相关严重罪行,回应社会因过去动乱而出现的家庭撕裂、经济及营商环境受创等深层伤害。
香江聚贤法律专业人才委员会主任陈子迁直指对方以所谓单独囚禁作求情理由是完全不成立,认同黎已得到其应有判刑。
香港法律专业人员协会会长王吉显表示,法庭早前裁定黎是经过深思熟虑,长期部署与外国势力联系,意图激发起港人对中央及特区政府的憎恨。黎智英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及香港繁荣稳定,必须得到法庭严惩。
爱国爱港市民闻刑期 直言“有天理”“抵死”
黎智英依法受到惩处,是爱国爱港市民的民心所向。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不缺席,昨日是他们期待已久的大日子,不少市民一大清早就到西九龙裁判法院见证这个彰显公义的历史时刻,更有不少黑暴的受害者,在得知黎智英的刑期后感到大快人心。有进入法院听审的市民说,在宣布黎智英刑期后,听到有市民直言:“抵死”、“有天理”。
不少市民亦透过互联网表达对黎智英被判20年刑期的支持。网民Alex说:“乱港祸首,必须依法严惩”,相关留言并获得大赞;网民Hyunbin Lau说:“举头望明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食恶果。因果报应。”
网民Woshi Naqier更义愤难平地说:“黎智英搞到原本团结的香港四分五裂,20年刑期太轻,无法化解香港人2019年以来所积压的愤怒。”(完)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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