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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学教授:这次通缉8人与以往不同 不排除被遣返港

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即便一些国家没有与香港有刑事合作,也并不代表逃犯不会被交回香港。

香港中通社7月4日电(记者 陈卓仪)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3日通缉8名外逃的反中乱港分子。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4日表示,不排除有愿意配合的政府将8人遣返回港;警方或会循洗黑钱等方向揪出党羽。

警方国安处通缉的8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凤仪、郭荣铿、许智峰、蒙兆达、刘祖迪、罗冠聪,并分别悬红100万港元。目前有3人居住在英国,两人居住在澳大利亚,3人在美国。

根据律政司“移交逃犯的协定列表”,香港与19个国家签定协议,当中10个仍然生效,分别为捷克共和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葡萄牙、新加坡、南非和斯里兰卡。

傅健慈对中通社记者表示,这一次的通缉令与以往不同,香港警方会通过国际刑警向全世界的警察发出拘捕令,“换句话说,这8个人是被全世界通缉”。

他分析,即便一些国家没有与香港有刑事合作,也并不代表逃犯不会被交回香港。只要当地政府愿意合作,一样可以将逃犯列为不受欢迎人物,递解出境,遣返回香港。

而在香港本地,警方亦可有所行动。保安局局长邓炳强4日指出,除将相关人士通缉外,亦要截断他们的资金链,包括冻结、限制、没收、充公他们的财产;并查出他们在香港及外国的联系人、同党和幕后金主。

傅健慈对记者说,这项调查或会涉及被通缉8人洗黑钱等行为,国安署一定会顺藤摸瓜纠出党羽,彻查资金来源、去向、交易。

他以办案程序提醒,警方掌握足够证据才会发出拘捕令。“警方申请国安案件的拘捕令,要先取得律政司的同意,办案人员也要在指定的国安法官面前宣誓,法官必须把关是否有这8个人的足够证据,才能签署拘捕令。”

8人在社交平台以所谓“言论自由”回应香港警方的此次行动,其中罗冠聪还表示日后会更慎重选择出访、外游的地方,更保障自己个人私隐,还称不考虑自首。而包庇逃犯的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对通缉令表示关切甚至“谴责”,更以“长臂管辖”形容警方行动。

傅健慈指出,香港国安法有域外管辖权,符合国际标准;香港的法治指数在国际上排名前列,即便是逃犯,回香港自首后可以请律师上法庭辩护,法官独立审判、不偏不倚。“美国的爱国者法律全世界执行,还可能不让犯人上法庭。”

“国际形势是会改变的,这8个人所在的国家,其政府随时可能将他们遣送回香港。”傅健慈说,只要警方不撤销,通缉长期有效。如果他们不回来,那就要与香港的家人隔绝,背著逃犯的骂名遗臭万年。

责任编辑: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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