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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者:国家认同法治化的关键进展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表示,爱国主义教育法通过是国家认同法治化的关键进展,为国家采取一系列涉港历史文化教育与国情教育措施提供规范支撑。

10月24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闭幕。(新华社)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接受香港文汇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爱国主义教育法通过是国家认同法治化的关键进展,为国家采取一系列涉港历史文化教育与国情教育措施提供规范支撑。他强调,只有港澳台范畴的爱国者越来越多,越来越有认同,“一国两制”的制度根基就更加牢固,其战略与制度杠杆作用就能更好发挥,港澳台在民族复兴中的作用就能更好体现。

田飞龙表示,以立法形式保护和促进爱国主义,增强国民的国家认同与民族自信,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法治课题。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通过是一个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是国家认同法治化的关键进展。

对港澳居民走出认同误区非常关键

田飞龙指出,“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根本原则,在港澳治理与涉台治理中有着核心价值和基础性的制度作用。因应香港变乱而启动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更新,特别是香港国安法与选举制度改革,其根本性的法理依据就在于“爱国者治港”。但自上而下的国家立法及其制度化实施,需要相应的社会政治基础承载及制度认同的接纳。国家有责任采取政策措施强化“爱国者治港”的社会政治基础和制度认同。爱国主义教育法为此提供了国家法律依据和实施责任,为国家采取一系列的涉港历史文化教育与国情教育措施提供规范支撑。

田飞龙强调,爱国主义教育的国家行动需要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与香港本地的国民教育责任及政策协调,形成合力。田飞龙说,涉港澳台爱国主义教育的认同目标是国家和中华传统文化,是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的有机结合。对国家的认同指对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制度的认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效忠和热爱。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涉及政治制度背后的文化土壤和文明基础的认同。以文化认同涵养和深化政治认同,指向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有机性,这对于两岸完全统一的人心政治和心理建设非常关键,也对港澳居民走出殖民主义和本土主义的叠加认同误区非常关键。

指引港澳台居民与“港独”“台独”切割

田飞龙指出,爱国主义教育的最终目标在于团结港澳台居民和内地居民,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精神力量和行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对港澳台居民而言,爱国主义教育将指引他们坚定地与“港独”、“台独”以及其他一切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势力做切割和斗争,与国家一起共同开展维护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集体行动,在斗争中激活和升华爱国主义情感和品格,成长为新时代民族复兴的可靠参与者和构成性力量。他说,只有港澳台范畴的爱国者越来越多,越来越有认同,越来越有力量,越来越与国家在精神和行动上互动融合,“一国两制”的制度根基就更加牢固,其战略与制度杠杆作用就能更好发挥,港澳台在民族复兴中的作用就能更好体现。◆香港文汇报记者 马静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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